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确定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公告。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经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征集公告、对受理的申请单位开展资源化利用审查、审查结论公示等相关程序,确定我公司为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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